着眼抓早抓小 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希望你能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压实工作职责,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把工作做得更好。”……“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让我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失误与不足。我一定会引以为戒,坚决改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认真履职尽责。”近日,云城区某单位一名干部因乡村振兴工作履职不到位,在被区纪委监委提醒谈话后作出表态,这正是区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云城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牢牢把握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作为有力抓手,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区别使用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批评教育、函询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做好履职担当。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处理党员干部17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1%,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警示震慑和关怀爱护的双重效应。
此外,区纪委监委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常态化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引导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及时纠偏,同时通过建立回访机制,对已处置问题开展“回头看”,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防止处理流于形式,对发现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因人施治、对症下药,实现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切实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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