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出台制度严治诬告歪风 为担当者撑腰壮胆
当某位党员干部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地干事创业,却遭人打着“检举揭发”旗号诬告陷害,怎么办?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出台《云城区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壮胆,广泛营造敢于担当、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干事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
据悉,该《办法》共18条,适用于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具体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检查认定的程序、查处的原则、责任追究形式等进行明确,为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陷害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错告或检举失实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澄清,消除不良影响。
“做好对不实举报的澄清工作,还党员干部清白,同时对诬告陷害者严惩不贷,构建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授权,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