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选聘村级监察联络员打通监察监督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印发了《云城区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意见》),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形成无缝村级监察监督网络。
据了解,该区共116个村(社区),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由村党组织在辖区村(社区)务监督员、党代表、优秀党员、热心群众中推荐,镇(街)党委(党工委)审批,区纪委监委派出镇(街)监察组聘任,报区监委备案。村级监察联络员对村干部及村中事务有知情、质询、提醒和建议权,接受区纪委监委派出镇(街)监察组直接领导,向区纪委监委派出镇(街)监察组报告工作。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聘任一般与村(社区)换届同期举行。
下一步,该区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报告、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工作指导。为推进该项工作取得实效,该区建立“区镇村”上下联动的“信息一季一报送”、“情况半年一分析”,“工作一年一总结”监察工作“三个一”制度。在后续推进工作中,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通过业务培训让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真正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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