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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追究11名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2019-01-31 来源:云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 【字体:小 大】

云浮市云城区:

追究11名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猪场偷排污水、露天焚烧超期处方纸张、违规堆放石材废渣……这些是去年以来云浮市云城区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典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云城区纪委监委共追究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11人。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理念”,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采用“两个结合”作为监督生态环境责任落实的着力点,一是结合专项治理为官不为活动,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发挥巡视“探照灯”“显微镜”监督作用,发挥初核工作“侦察兵”作用,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干部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重点追责,对环保督察过程中办理进度滞后、弄虚作假、查处不力、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参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此外,该纪委监委将安塘街道猪场偷排污水案列为典型案例在全区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通报该案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相关情况,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共同做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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