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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评先、评优”

2018-08-28 来源:云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 【字体:小 大】

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评先、评优”

——云城区纪委监委2018年上半年作出廉政意见回复2368人次

 

“经审查,罗某因环保污染整改不力于 2018年 2月 1日 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期,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洁意见”如实回复后,组织部门取消了对该名干部的评先资格。

据悉,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中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带病评优”。

一方面,该区纪委监委建立了联合审查机制,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推荐考察对象、提拔使用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四种类型的征求意见,以及对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等环节作了明确要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另一方面,为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该区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线索排查作为党风廉政回复的前置工作,加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考察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推荐上报存在明显“硬伤”人选的相关单位,及时发函提醒、责令纠正。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及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情况作为审查重点,严把纪律尺子、规范审查程序,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说“患”,向组织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廉政鉴定材料。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共出具意见回复2368人次,其中拟提拔任用事项63人次,评先评优事项230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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