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抓好四个重点促案件监管上新台阶
云城区抓好四个重点促案件监管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云城区纪委监委注重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充分抓好“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工作衔接”四个重点,积极探索案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2018年1-4月全区新立案39件39人,同比增长56%。
抓好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区纪委把上级纪委转送交办件、派驻纪检组报送件、委领导自收件、镇级纪委以及区委巡察机构、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移送件统一归口至案管室受理,案管室及时把问题线索形成台账,提出分办意见,定期与各承办单位或部门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此外,进一步深化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两报告”制度,要求区、镇级纪委线索处置情况一月一报,案件查办情况一事一报。
抓好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制定了《云城区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办案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方案》,在全区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办案工作分工合作机制,由案管室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审查调查办案工作情况。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组和镇级纪委协调联动,整合办案资源,建立协调一致、运转通畅的工作机制,促使审查调查办案工作流程、程序、手续规范化,形成信访举报、案件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快速高效的办案工作格局。
抓好办案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云浮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谈话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全区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区纪委监委谈话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和《区纪委监委谈话室管理小组职责》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谈话室的使用和管理。此外,专门成立了2个督导组,不定期“飞行”督促检查全区执纪审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整改工作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我区是市辖区,计划使用市监委的留置点,在市监委的领导下开展留置工作,整合资源,加强人员协作合力,便于留置工作更加顺畅运行。
抓好案管工作衔接。出台《云城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报告制度》,明确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区审计局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情况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文书目录,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信访举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衔接,严格执行云浮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规程,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