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四项措施推进政治巡察
云城区四项措施推进政治巡察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云浮市云城区委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深化巡察工作。云城区委巡察机构在全面总结前两轮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高要求、高效率和高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四项措施推进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今年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政治巡察。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围绕一届任期全覆盖目标,有序安排“政治体验”,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是坚持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修订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并不断完善。巡察组将采取“一托N”模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扎实有序推进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同时,深化专项巡察,对扶贫领域进行专项巡察。
三是配强巡察能手。区委根据每次巡察工作任务,从区委巡察专业人才库和财政、审计、组织等部门中抽调政治素质好、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熟悉党建工作、组织人事等业务的同志担任巡察组成员,确保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好、业务熟、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强、善于发现问题,确保敢于“亮剑”。目前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抽调巡察干部29人次。
四是补足巡察能量。巡察干部全面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巡察工作业务知识,在巡察组进驻前,举办巡察工作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同时,组织巡察机构10名巡察干部参加由市委巡察办举行的巡察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巡视(巡察)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和相关策略,切实增强深入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巡察“利剑”作用得以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