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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纪委关于1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的通报

2018-01-04 来源:云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字体:小 大】

云城区纪委关于1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云城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在新一轮精准扶贫期间,云城区南盛镇横岗村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精准扶贫中没有严格履行职责,以致出现该村委干部叶飞龙在精准扶贫中优亲厚友,被群众实名举报,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叶飞龙还收取南盛镇横岗村委十八坑村扶贫对象唐XX的感谢红包,事后,叶飞龙没有把红包退还唐XX,也没有上交组织处理。莫章成作为横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工作存在失职失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云城区纪委给予莫章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叶飞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收受的财物。

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不允许存案、拖案、压案,确保100%建立台帐、100%开展核查、100%按时结案、100%公布结果,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以铁的纪律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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