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大暗访、直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对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腰古镇腰古村委吴金生在精准扶贫中优亲厚友
在2016年4月开始的云城区新一轮精准扶贫对象核查工作中,腰古镇腰古村干部吴金生为了使本村的退休村干部张金石受惠扶贫政策,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查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将不符合扶贫条件的张金石列为扶贫对象(2016年12月,经腰古村委和扶贫单位的重新核定,将已列入扶贫名单的张金石退出扶贫对象)。吴金生身为中共党员、村委干部,在精准扶贫中优亲厚友,构成违反群众纪律行为。2017年3月,吴金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前锋镇横山村支书李炎光虚报冒领扶贫助残资金
2016年2月,前锋镇横山村党支部书记李炎光在云城区残联帮扶横山村委残疾人发展笋竹种植过程中,利用其妻子李群英是残联帮扶对象之便,申报种植笋竹青苗时多报500棵青苗,后以每棵笋苗6元的价格从供货商处取回现金3000元,并签领了多报500棵笋苗的配套帮扶肥料款1525元,共获取扶贫资金4525元。李炎光身为中共党员,村委党支部书记,在扶贫助残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17年4月,李炎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吴金生、李炎光作为村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虚领扶贫资金,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啃食挥霍、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应当受到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基层特别是扶贫工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