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一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严肃查处一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问题。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5年2月初,云城街道丰收村委陈勇等6名干部以原来村委的办公沙发陈旧,与新建的办公大楼不相配为由,经商量后一致同意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2套价值50020元的真皮沙发(配茶几),一套放在村委一楼,另一套放在村委三楼,其中放在三楼的沙发基本没有使用过,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陈勇身为中共党员、丰收村委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村委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负主要责任;吴英花、何良、何小敏、练四仔、苏玲等身为中共党员、丰收村委干部,对村委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负一定责任。经云城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给予陈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吴英花、何良、何小敏、练四仔、苏玲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这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政治敏锐性不强,纪律意识不强,还没有适应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生活的新常态。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曝光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讲规矩、守纪律,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然“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的要敢于亮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从快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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