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区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为官不为等专项行动,纠“四风”、防反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做到令行禁止,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地生根,现对我区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红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志洪,在2015年1月至11月期间以协商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工作会议等名义,多次组织村委干部、自然村村长、村民代表等用公款到新丽晶大酒店、卓成大酒店等地聚餐,大吃大喝,共计人民币46916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5月31日,云城区河口街道党工委对林志洪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守住纪律底线,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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