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四点发力”强化执纪监督责任落实
云城区“四点发力”强化执纪监督责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上级从严治党要求,近年来,云城区从纪律检查、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权力监督等“四点”发力,把执纪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纪律执行的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认真开展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抓好作风建设的监督。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对全区各级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8个镇(街)和60多个部门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督查,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2015年共出动280人次,制作暗访片6期,曝光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的6个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的监督。针对行政监察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完善机关单位财务管理特别是网银管理制度,并督促出台《云浮市云城区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云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配套出台改进工作作风规定、会议费、差旅费管理等多项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约束党员干部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切勿触碰反腐高压线。
四是抓好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紧紧抓住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权力,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同时,围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整改。2015年共发出信访函询书4份、诫勉谈话1人,对相关领导干部及时劝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