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三个层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云城区三个层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以来,云城区立足区情、结合实际,紧紧抓住“三个层面”不放松,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层层明确责任。协助区委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将78个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同时,参照省、市纪委关于“两个责任”的意见,迅速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7项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3项和其他成员3项具体责任,纪委7项监督责任,并根据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责任分工,厘清了职责、明晰了责任以及强化保障措施。
二是层层履行职责。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区中心工作通盘谋划,狠抓组织领导责任,从细化主体责任入手,把全年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7大项48小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常态化、实效化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不落空。2014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场次,亲自安排和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件次,班子各成员和各级党委也严格按照区委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层层抓好考核。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3个检查组对45个区直单位、6个镇街领导班子以及258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落实好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对检查考核中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和12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约谈,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促进责任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