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云城区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云城区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明确责任总体要求:《实施意见》强调以确责、履责、追责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打造全市首善之区、加快建设现代生态云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明确主体责任清单:一是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主要是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等七项责任进行细分。二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和自觉接受监督等三项职责清单。
三、明确监督责任清单:从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律监督、加强监督问责、深化教育预防、严肃查办案件、维护党员权益、优化机构设置和加强自身监督等六个方面细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四、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从履责情况报告评议制度、签字背书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制度+科技”管理监督机制、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规范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等八个方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