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要闻>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云城区建立审计整改五项机制

2014-11-03 来源:云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字体:小 大】

云城区建立审计整改五项机制

近日,云城区针对部分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的现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五项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建立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整改,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区监察和审计局及主管部门书面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情况,采纳审计建议和完善制度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措施等。区监察和审计局将整改情况进行综合提炼,纳入向区政府所作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年度报告,以及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年度报告。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以前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建立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后90日内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建立被审计单位整改台账。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审计决定,或执行审计决定不彻底、不认真的,要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组织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对区监察和审计局依法提请协助执行的审计决定,要及时协助执行;对区监察和审计局依法移送处理的事项,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9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监察和审计局。 

建立审计整改问责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亲自过问,督促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其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或拒绝、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制度。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力度,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以公开促整改。通过政府政务信息等载体,宣传审计整改及时认真、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同时对审计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