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以“二三四”法则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
云城区以“二三四”法则确保支农惠农资金安全
去年以来,云城区纪委监察和审计局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率先建设资金监管平台,重点加强对种粮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政令畅通和惠农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健全“二项制度”。一是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在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和镇村公示栏等方式公示,广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涉农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初,涉农部门必须将强农惠农资金安排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每月由区财政下拔后由各相关单位数据上网、及时更新。二是健全资金发放制度。针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申报在基层、发放在基层的特点,采取县财政统一逐级下达到乡镇财政所,利用“一卡通”、“一折通”等方式,由基层财政所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群众
也可以通过关键字搜索到更详尽的农户信息。
二、实施“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建立项目库。出台了《关于印发云城区支农惠农资金阳光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区府〔2014〕11号),由纪委、信产局和各涉农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然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建立项目总库,统一管理,对未纳入项目总库储备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不予投资。二是统一审定涉农项目。所有申报项目须经各级政府研究审定后,由财政部门纳入年度涉农资金安排范围。三是统一组织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对应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招投标
制、政府采购制、项目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
三、搭建“四个平台”。一是搭建审计监督平台。充分利用我区纪检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的资源优势,定期对强农惠农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对2013年违规使用资金的3个单位在全区作了通报批评。二是搭建专项检查平台。每年重点选择若干涉农资金项目,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监督检查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突出抓“三查”。一查各项惠农式资金补贴发放是否到“点”;二查资金拨付和流向是否到线;三查资金到位和用途,落实到面。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三是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在畅通信访举报和媒体监督渠道的同时,聘请特邀监察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四是搭建办案打击平台。我区在“三打两建”期间和去年受理并查处了宇信、三星等多家家电经销商8起涉家电下乡骗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