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建立四项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云城区建立四项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为改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环境,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信用云城”建设,云城区以征信服务为切入点,依托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建立四项机制,逐步健全具有云城特色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运行机制,打造合作平台建设。创建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运作模式,由政府部门整合相关资源,推动石材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基础设施和运行机制建设,并按照“谁拥有、谁提供、信息共享、多方共赢”的原则,规定拥有数据信息资源的单位每月上旬向征信中心报送上月数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数据实时更新或每日定期更新。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采集格式要求,将归集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导入云浮市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系统。
二是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构建评价发布平台。依托专业评级机构,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方式,对企业自身能力和承担各类实施行为进行定量考核,建立符合中小微企业特征的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对优秀中小微企业的筛选推荐,为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奖惩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面向社会进行诚信企业的公示推介与失信企业的警示披露,通过“诚信公示、失信警示”,切实提高诚信企业的信用收益与失信企业失信成本。对守信企业,采取颁发牌匾、称号授予、星级评定等措施,鼓励企业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对失信企业,采取“黑名单”措施,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将企业“黑名单”作为实施失信联动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避免“黑名单”中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四是建立中小微企业引导推广机制,形成整体推进合力。以公共财政、金融服务、信用担保等机制进行引导推广,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建设扶持资金,对使用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的企业购买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资金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合作平台推广应用;对进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同时,倡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机构争取优惠政策,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对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实行相应的信贷优惠政策,并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有关支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