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出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
云城区出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强化资金监管
为规范云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近日,云城区出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实行支出使用范围核算,进一步降低征地拆迁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廉洁拆迁,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办法》明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十一个支出使用范围。一是征地拆迁工作测量、制作图纸、印制征地拆迁公告及征地拆迁协议等办公费用;二是征地拆迁宣传发动工作的会务、宣传资料印制以及广告宣传费用;三是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费用、加班补助费用;四是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清理费用;五是村(社区)干部、村(队)长、村(队)代表误工补贴及经费发放;六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误餐费用;七是购买用于协调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用品的费用;八是征地拆迁工作用车燃油、维修及年审等相关费用;九是奖励征地拆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工作组及人员的费用;十是支持有关村(队)道路及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十一是经区政府批准用于确保镇(街)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正常运作的补充费用及其他支出。
《办法》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审批流程。一是承担征地任务的镇(街)按征地工作进度,向区政府提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区财政拨付到镇(街)征地拆迁项目专户。二是工作经费列支严格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进行审批,并出具合法票据和注明用途以及使用方向,经办人、领款人、证明人签名等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开支。
《办法》建立报告和监督审计的制度。明确规定经费使用情况和拨付情况由责任单位汇总后,统一报上级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由各镇(街)财会人员每月对有关支出凭证及会计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同时,对上一年度征地拆迁经费进行审计(必要时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