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汇报
为掌握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摸清区公共资源交易现状,规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近日,我区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梳理,现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情况
云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水利工程交易、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1、工程建设类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2012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水利工程有3宗,分别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小型农田示范镇建设施工,工程投资达3000万多元。2、加强政府采购监管。2012年全区共采购项目160次,预算采购金额2327.8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70.75万元,节约资金57.11万元,节约率2.45%。其中,云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办理采购业务74宗,完成采购预算 1595.3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1534.35万元。3、土地及矿业权交易类。区没有独立设置交易平台,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平台属市区共享,云城区各镇街所有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和转让属一级市场交易,须经过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而土地转让业务均在区国土分局直接办理,无须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4、国有产权交易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产权转让。5、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类。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2012年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共采购84年批次1200万元的药品。通过“广东医药采购平台”发出采购计划共18次,申请采购612药品品规,实际配送到位356种,缺药或其它原因未能配送256个品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少数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认识不够,对我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还不太了解。个别单位由此对政府采购产生抵触情绪,尽量逃避政府采购。一是采购单位认为自行采购程序比较简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多,手续多,比较繁琐,效率不高。二是个别单位在采购中的倾向性比较明显,如果没有采购到他们满意的供应商,就以种种理由加以反对。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该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没有纳入。
(二)采购项目分散,零星采购多,不上规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价格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由于各采购单位的需求及时间不统一,部门采购预算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采购中心无法集中进行上规模的采购,造成政府集中采购资金节约率没有充分体现出来,采购方式也比较单一。
(三)政府采购范围的拓展上存在差距。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政府采购主要集中在货物类采购,而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涉及较少,特别是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总量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偏小。
(四)政务不公开,监督不得力。目前,多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由各自业务主管部门自行运作,存在信息不公开、程序不规范的情况,由于管办一家、同体监督,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管。另外,对中介机构监管薄弱,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五)交易平台建设不统一。目前全区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达不到“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运作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只能分头对交易过程环节实施对应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只能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过程进行面上的监督,还不能从实质上对交易市场进行全程监管。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
(一)逐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城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政府采购相关管理机制,为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制订《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区直各单位开展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并努力加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协作,认真做好我区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采购情况密切与有关股室沟通联系,使采购单位的专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做到专项专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事前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采购方式的确定进行认真的审核;对每一项政府采购活动派工作人员到采购现场进行监督,监督整个采购活动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活动结束后,认真将有关采购资料整理归档,在每季度末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汇报工作。逐步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暂未收到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任何投诉。
(三)制度创新的思路和实践
一是联合区检察机关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招投标单位进行查询,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和行贿行为记录方可进行投标,有效地防止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发生,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二是对单宗工程投资可不纳入招投标的水利工程,采用多宗工程捆绑招标方式进行,确保了工程实施公开透明。三是成立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结合风险防控机制,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了工程项目实施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和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