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三措并举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近年来,云城区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健全三项机制,努力打造“阳光编制”,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印发《云城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大协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只有通过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人社局才能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2007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查办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问题1件次,有效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督促检查,严格把关。一是各单位每年要将其职责履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机构编制部门。二是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区279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发放《机构编制调查问卷》300多份,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限期给予解决。三是加强对一些结构不合理、工作混岗用、人员“吃空饷”、擅雇“临时工”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单位和环节开展检查,做到重点督查到位。
三是畅通渠道,强化监督。一是利用实名制加强日常监督。召开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培训会议,明确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数据库日常维护和管理,指导各单位安装使用实名制系统,目前共建立信息系统65余个,录入信息4895余条,通过动态管理,保证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监督检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推行“阳光编制”加强公开监督。要求各部门(单位)在专栏中对人员花名册、“三定”规定等进行长期公示,确保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公开透明化。三是拓宽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在“12310”投诉举报基础上,开通投诉举报电子信箱和传真电话,接受投诉举报,形成多方位、多层次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体系,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