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镇级财政结算实现“六个统一”
近年来,云城区借助镇(街)财政结算中心完善的办公设备和专业的人才队伍,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开创了村级会计代理工作“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会计核算科学化”的新局面。到目前为止,全区110个村(居)委全部纳入了各镇(街)的财政结算中心代理记账,村(居)委账务实现了“六统一”。
一是统一了核算软件。财政结算中心配备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于村(居)级财务核算,统一安装村财务会计核算软件,实现会计操作电算化。计算机要专人使用,持证上岗,不允许无关人员上机操作。加强操作系统和计算机数据保密工作,按月进行一次密码更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软件、会计资料转借他人,作废的数据资料要及时销毁。
二是统一了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农村会计凭证票据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会计凭证的使用。各村(居)委财务必须使用合法票据和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统一印制的村级现金支出凭证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等,不得随意乱用、滥用,不得自行印制或通过其他途径购买有关票据,杜绝“白条”入账。各种票据要制定专人保管,符合审批程序。
三是统一了报账时间。村级报账员在每月(季首月)10日前对所有上月(季)发生的收支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报送到镇级财政结算中心经行统一记账。各村(居)委会的账目和单据原则上不得隔月(季)报账,按季报账的必须经镇级纪委书记批准。做到日清月结(月清季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报账员由村干部兼任或由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村民担任,主要负责村级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村级备用金的领取、保管及定期报账工作。
四是统一了报账程序。各村(居)委会的开支,应按各村(居)自行制定并获相关民主程序通过的规定程序和《关于阳光村务工程和村级会计镇级代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云办发【2008】9号)进行审批。对于大额支出(含专项拨款),各村(居)委要填写大额支出表并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或材料),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办理支付手续。
五是统一了公布流程。财政结算中心应每月(季首月)15日前向各村(居)委会和镇级廉政直通车信息员提供详细、完整的村(居)委会财务信息。村(居)委会应定期(及时)在本村(居)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是统一了档案管理。财政结算中心要对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对委托代理档案管理的村(居)委会的财务会计档案实行分柜管理,保管期限一般与村(居)委会任期一致(3年),在村(居)委会干部换届并进行离任审计后,要将村级财务会计档案交由村自行保管。采用会计电算化的,中心要保存好备份磁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