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四个一”打造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绿色通道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云城区运行“一庭一站、一案一审、一调一解、一结一化“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模式,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开辟了“调解、诉讼、赔付”的绿色通道,及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今年11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庭52次,审理办结交通案件52起,调解交通事故52起,成功率达100%;涉及赔偿金额105万,所有案件当事人均对最终结果表示认可和接受,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对交通事故调处不满而上访的事件。
一庭一站,服务群众方便化。
以硬件建设为突破,分别在市区交警大队及其下辖的4个交警中队设立了云浮市第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院——“云城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云城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站”,同时,选派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并由交通民警担任联络员,方便开展日常工作。巡回法庭及其工作站都设有办公室、调解室和审判庭,在大厅上设置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院及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并上墙公示了工作制度、办理立案、诉保等业务注意事项。目前,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供法律咨询达300多人次,受理案件纠纷52案件,涉及人数达131人。
一案一审,审理案件一体化。
以便民诉讼为宗旨,把城区所有交警部门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案件一律由巡回法庭管理,受理、就地财产保全、司法确认、简易审理、即时判决等一系列工作均由巡回法庭负责,法官在第一时间介入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依当事人的申请第一时间现场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正常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得到有效的落实,促进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快速审结。如今年,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功调处一宗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了伤者家属李某与肇事者陈某长达3个多月的矛盾纠纷。法庭认定陈某与伤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按协议履行了相关赔偿义务,且得到伤者家属谅解,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调一解,化解纠纷规范化。
以多方联动为平台,构建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实现包括人员、机构、调解工作等多方位的无缝对接。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先由当事人自行或巡回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开展诉前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依法进行审查通过后,出具民事确认决定书,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巡回法院则快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今年1-10月份成功调解并经巡回法庭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52件,无一件申请强制执行。
一结一化,履行案件自觉化。
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对当事人前来准备立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快速启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让当事人在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和认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自行和解,争取无须进入诉讼程序就能得到及时解决;同时,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联合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赔偿调解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前司法确认、立案和审理直接对接,保证了受害当事人损害赔偿权得到实现,确保判决顺利的执行。如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主动执行”衔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都杨镇村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长达2个多月的重大交通事故纠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中国银行云浮分行一次性支付给陈某等人交通事故赔偿金、医药费等共计180多万元,及时化解了一起极可能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