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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五举措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2011-03-23 来源:云城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 【字体:小 大】

为确保扶贫资金用出实效,云城区采取五项措施规范扶贫资金监管,2010年,全区共投入帮扶资金860多万元,实施帮扶项目521个,1076户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其中资助107.4万元完成179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投入13万元解决了贫困户看病难、出行难、子女读书难等问题,全区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现象。

一是实行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将所有扶贫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户直拨,专款专用。去年,市安排挂钩帮扶我区8条贫困村的15个市直和上级驻云浮单位的帮扶资金600多万元直接落实到村到户,62个区直和上级驻云城单位帮扶88个村(居)委的帮扶资金260多万元直接支付到户。

二是实行层级审批制度。根据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扶贫开发实际,项目资金实行从基层开始申报,所在镇(街)初审、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审,经区级主管部门按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统筹安排后,由专项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再通过银行直接拨款到专户,杜绝滞留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其中,都杨仙菊村和高峰大台村向上级部门申报扶贫资金分别达30多万元和20多万元。

三是实行公示管理制度。对使用扶贫资金的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制,由所在地镇(街)、村(居)委将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布在扶贫开发“双到”公开栏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目前,7个镇(街)、96个村(居)委都在公开栏上公布了贫困户及责任人名单、发展经济项目、资金投入和分配等情况资料。

四是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出台《云城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采取自评、实地考评、专家组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帮扶单位进行考评。今年初,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纪委、区“双到”办等共12人联合组成的考评小组对7个镇(街)和帮扶88条非贫困村62个帮扶单位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进行了考评并通报,其中云城街等4个单位获最高99分。

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区纪委牵头,成立由区“双到”办、区委组织部、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组对帮扶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收回专项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目前,77个帮扶单位和96个帮扶村(居)委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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