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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10-20 来源:共青团云城区委员会 发布: 【字体:小 大】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6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区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对全区共青团工作缺少系统规划和部署: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2019年以来,团区委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较少,对上级团组织决策部署也不够全面。2019年以来未组织学习《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共青团中央2021年工作要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上级文件,未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每年工作要点,下发到各基层团组织,压实工作责任。另外,2021年以来,团区委没有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1)强化组织领导。修订完善《团区委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

(2)紧密结合实际,学习行动一以贯之。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常学常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真正将学习的成果转化运用到共青团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3)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4)2022年以来召开的党支部会议、班子扩大会议均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 领导班子议事程序不规范。团区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够完善,2019年到2021年有部分大额资金没有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如在2020年9月25日支南盛镇共青团活动工作经费10000元,没有班子会议记录。

(1)规范办事流程。修订完善《共青团云城区委员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的研究决策前,均召开会议进行研判,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和制约。

(2)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参会人员逐个发表意见。确定专人负责党工委会议记录,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姓名、逐人发言表决内容以及缺席人员等进行详细记录,充分反映决策过程,做到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规范。

(3)加强会议资料整理把关。做到决策事项有文件、有记录、有签字,形成完整统一的材料。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团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020年到2022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对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培训。而且阵地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单位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不健全,对信息发布工作没有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没有做好信息发布情况记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各部室负责具体抓好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培训,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3)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定《共青团云城区委员会网上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修订完善《团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内容要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并由信息员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登记。

 4.未能充分发挥团内“关键少数”作用,把牢“讲学”政治方向。2021年3月导师团成立以来,团区委没有组织导师团成员开展针对中学共青团、少先队领域的集体备课或专题研修,未能按团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导师团带头“讲学”作用,组织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为全区学校开展“讲学”把牢政治方向。

(1)谋划全局,布局“讲学”这个着重点。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把牢“讲学”方向。组织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少先队辅导员导师,根据工作实际在寒暑假期间开展针对中学共青团、少先队领域的集体备课及研修,明确宣讲重点,制定精准切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全区学校战线开展“讲学”牢牢把好政治方向。

(2)广泛开展宣讲,浓厚“讲学”氛围。结合我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团干讲党(团)课”活动,推动中学共青团导师团、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开展广泛性、分众化、互动式的主题宣讲。

(3)强化动态管理,推动常态长效。建立导师讲师团信息数据库,从宣讲场次、宣讲效果、研究成果等方面对课题和讲学进行记录与考核;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成员岗位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课题方向和人员组成,探索建立讲师激励和淘汰机制。

(二)履行共青团职责使命存在不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 引领带动志愿服务组织化、规范化发展力度欠缺,只对部分青年志愿者骨干开展培训。

(1)持续发挥好广泛联系青少年的组织优势,进一步在深化青年志愿服务上下功夫,广泛、常态、有序、规范的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不断提高青年社会融入度,增强广大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青年志愿者骨干和青年志愿者培训、轮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思想和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志愿者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提升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3)选树先进典型,弘扬志愿文化。通过青年志愿者表彰、星级志愿者评定等,大力选树青年志愿者典型,挖掘典型事迹,讲好青年志愿者故事。经推荐评审,授予安塘街道志愿者服务队等11个集体为2021年度云城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云浮市云城区总工会等5个集体为2021年度云城区疫情防控先进志愿集体;谢彩华等79名志愿者为2021年度优秀志愿者个人;陈成南等36名志愿者为2021年度云城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个人;云浮市和谐爱心慈善会等2个集体为2021年度“一网一证”先进单位;南盛镇护河志愿服务队为2021年度云城区先进护河志愿服务队。

(4)多渠道筹集工作资源。树立以品牌项目争取社会资源的意识,积极探索通过与基金会合作、互联网公募、吸引社会捐赠等方式,为项目实施和组织发展持续募集资金支持为协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2.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推进青年创新创业力度偏弱。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办法不多,组织青年参与职业技能培训较少。与全区青年企业家联系不够紧密,服务引领青年企业创新创业不够积极主动,没有开展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二是“青年之家”发展不均衡,与共青团重点工作融合度不够。部分“青年之家”服务能力偏弱,开展活动频率与社会影响力不够。全区27个“青年之家”中有18个未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开展特色化、针对性、需求性的服务项目和活动。

(1)搭建青年人才创新创意交流平台。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云城区青年人才论坛,论坛共四期,现已开展第一期,论坛采用主题研讨、实地调研、成果提炼、项目转化等形式进行,为青年人才搭建展示才华与担当的舞台、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促进我区青年交流与合作。

(2)强化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服务。大力推动青年创业贷款贴息工作落地见效,为创业青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通过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深化与创业青年的联系,建立和完善创业青年信息库。

(3)凝聚青年力量,立足岗位建功新时代。在寒暑假期间,积极组织高校云浮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开展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我区乡村振兴贡献青年力量。持续做好“展翅计划”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党政机关、基层一线实习岗位,大力开发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优质实习岗位。今年,我区共发布“展翅计划”岗位130多个。

(4)完善“青年之家”服务平台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符合“青年之家”功能的服务项目,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成长沙龙等主题活动,把青年交友活动与创业就业、志愿服务、相亲交友等相结合,鼓励、引导、帮助青年成长成才、成家成业;完善考核机制,促进“青年之家”管理人员及骨干履职尽责,对共青团组织和团组织书记实行“青年之家”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专项考评,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强化“青年之家”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搭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推动“青年之家”管理人员的培训纳入各层级团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升“青年之家”管理人员及骨干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3.对团建工作管理不够到位,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推进“青年大学习”力度不大。督学工作机制不健全,抽查部分基层团组织发现未能按“三会两制一课”的要求开展团员经常性教育。2019以来,部分基层团组织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不高,甚至有部分基层团组织参学率为0。二是开展“智慧团建”工作不扎实。存在团员录入资料有误、团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现象。团费及时交纳率偏低,截止2022年5月,全区应交团费人数为7590名,已交3632名,交纳率才48%,未达到88%的目标要求。2021年团市委下达社会领域发展团员任务35名,但团区委在该领域只发展11名团员,未达到团市委的目标要求。三是基层团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部分基层团干部对自身的角色定位、工作意义和目标任务不清晰,尤其是村(社区)基层团组织欠缺系统性学习培训,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意识不强,未能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

(1)抓紧抓牢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团员青年等关键少数,发挥其广泛发动宣传、带头模范、培训指导作用的方法,以点带面,共同推动“青年大学习”工作走实走深。要求各级团组织配备专人负责“青年大学习”,定期反馈学习情况,及时督促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在全区各村(社区)团组织建立了青年学习交流群,并落实团区委机关干部进驻挂钩联系的团组织交流群,负责对联系团组织“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切实推动“青年大学习”走深走实。

(2)完善“青年大学习”督学工作机制。截止10月17日,我委共发出16期“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通报,并结合日常工作调研督导,不定期以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等形式督导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参与学习情况。将“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年均参与率纳入各单位“党建带团建”考核细则,将学习情况作为各级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3)坚持督导推进,成立督导组,深入各级团组织督促推进“智慧团建”各项工作。强化培训指导,在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对业务不太熟练的团干进行现场指导。量化工作考核,把“智慧团建”系统信息采集录入的质量作为年底考核、年底述职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智慧团建”系统要求的各项工作。

(4)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大团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团干部分层分级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手段,依托网络培训工作,确保全区团干部培训全覆盖;完善条线共青团例会制度,搭建团干部交流工作、互促互学的平台,使各级团干部在交流中学习知识、积累经验。6月24日下午,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在区委党校举办云城区2022年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会暨云城区2022年团的基层组织工作培训班,各镇(街)团(工)委、区直和上级驻云城有关单位团组织团干部参加了培训。

(三)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

1. 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2019年至2021年,按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2019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未能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制度出现照抄照搬的形式主义想想,如团区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中,出现“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发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的内容。

(1)以集中学习提升廉政意识。利用党支部会议、工作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干部个人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6月30日,团区委党支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我委当前党风廉政工作形势,部署落实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开展集中学习。

(2)以讲授党课提升廉政意识。要求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为办公室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1次,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9月28日,团区委组织召开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李宏达围绕讲党性、重品行;敢作为、勇担当;守纪律、改作风三个方面内容,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我委中心工作,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政治站位高、内容丰富、事例鲜活的专题党课。

(3)以警示教育提升廉政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坚持逢会必学,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传达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教育,提高廉政意识。9月28日,团区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教育片。

2. 执行财经记录不严格。入账票据不完善、不规范。入账票据缺盖章、附错其他单位请示文件的问题;2021年12月机关的部分记账凭证没附支出票据,就直接入账。

(1)规范财务资料管理,在各项账目后健全附件,包括事由、明细、原始票据及相关支撑材料。对于缺少的凭证资料,及时补充完善。

(2)修订完善《共青团云城区委员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严格会计核算,加强预算执行,遵循“事前报批、及时报账”“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经办人员对票据和支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人员对报账手续的完整性负责。严格财务公开,定期对大额支出项目、“三公”经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广泛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监督。

(3)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区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财务人员财政政策法规、会计制度等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素质。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团区委未能落实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的工作要求,而且没有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党支部书记补选不及时。原党支部书记余2020年9月调离后,直到2021年6月才进行补选。三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2020年没有上党课。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制度,着力细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要求,切实把各项要求贯穿到基层党的组织生活日常各项活动中。2022年,团区委已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本年度召开支部大会10次、专题党课3次

(3)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从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等方面,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在谈论涉及本人的人事任免事项时,未按规定回避。如2020年1月14日讨论刘彩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选和2021年1月12日讨论陈嘉敏任办公室主任时,上述两位同志作为记录人都没有回避。二是研究干部人事事项不充分。个别会议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班子成员没有逐一发表意见,未对相关干部任免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即进行表决。

(1)组织人事干部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悉掌握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在考察任用干部中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优秀干部。

(2)严格规范班子议事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格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822172,邮箱:ycgqt2016@126.com,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5楼,邮政编码: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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