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监督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云城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3-09-26 来源:云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 【字体:小 大】

中秋国庆将至,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均洪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至2021年5月,陈均洪任思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在中秋、春节违规收受多名社会老板所送礼金共计3.9万元和烟、酒、月饼等礼品一批,并违规接受宴请。陈均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陈均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基建组组长、八级职员邓志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问题。2015年到2020年间,邓志华违规收取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给予的“劳务费”合计11000元。2023年9月,邓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区住建局质安监站原副站长陈镜南等人私车公养和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经区质安监站领导提议,时任出纳黄兰英先后21次将公款分别圈存到站内部分工作人员的个人油卡上使用,其中陈镜南持有和使用10500元、裴进广持有和使用8400元、黄兰英持有和使用8400元。2017年4月26日至28日,区质安监站副长陈镜南、原会计罗妍平参加培训后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外出旅游,分别向单位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各1022元。陈镜南、裴进广、黄兰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陈镜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裴进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兰英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降级处分,罗妍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上述3起案例再次表明我区“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纠治“四风”仍任重道远。制定和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对标对表,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守中秋国庆等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及其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深挖彻查“四风”背后的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以有力有效的举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