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腰古镇雄强村委原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可宜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12月,雄强村委会与某施工队就城头村机耕路及水沟项目签订水利工程施工合同,2019年1月支付工程款后,陈可宜在家中收受某施工队老板吴某某现金2万元和香烟一条。陈可宜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陈可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安塘街安塘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陈焕英、原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莫永兰、原居委会委员张月佳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20年1月,安塘社区居委会以使用私人车辆下乡工作为由,经口头商议从办公经费中列支12522.62元作为燃油补贴发放给时任社区居委会干部和网格员,其中陈焕英、莫永兰、张月佳分别违规领取3687.63元、1000元、2004.99元。2021年5月至12月,陈焕英等3人先后退出违纪所得到安塘社区居委会账户。2022年4月,陈焕英、张月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永兰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5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出我区部分党员干部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三令五申仍屡禁不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破环营商环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三不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纠治“四风”是一场持久战,容不得松口气、歇歇脚,更不能虎头蛇尾,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久久为功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紧盯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地下饭堂”、违规借款借物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顽瘴痼疾,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