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纪委(区监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云浮市云城区纪委(区监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云城区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fyunchengqu.gov.cn/)和云城区纪检监察信息网(http://qjw.yfyunchengqu.gov.cn/)上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可与区纪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822259,传真:0766-8822259)。
一、概述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主要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理顺机制。本委(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调区纪委(区监察局)既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部门,更要带头做实、做细、做深、做好这项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专题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干部统一思想,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严肃制度,完善管理。本(委)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等文件精神,对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时间公开等均做出明确的规定与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贯彻执行《保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依法开展。要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同时,鉴于纪检监察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还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的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的保障维护,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本委(局)重点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信访举报、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党风党纪、队伍建设、廉政文化、公告栏、栏目导航等内容。我委(局)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是通过云城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yfyunchengqu.gov.cn/)、政务公开栏等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外,凡可以公开的事项,都严格按照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
经统计,2012年本委(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1条、党风党纪信息4条、廉政文化信息4条,公告栏信息9条、栏目导航信息87条、行政执法信息15条。通过对纪检监察信息的及时公开,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发挥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效果,引导、带动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我委(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及咨询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2年,我委(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委(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委(局)机关年度考核中,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督促委(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室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应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公开到位。
(三)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